公共教學部教研例會管理規定
教研活動是教學當中的重要環節,是教學的另一種關鍵形式。為促進教師間的交流、反思、借鑒,提高教師們的專業水平,應定期召開教研會議。為了嚴肅會議紀律,保障部門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部門教研例會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一、教研例會的組織實施
1、教研室例會的組織實施歸各教研室,具體工作由教研室主任負責。
2、各教研室必須于每學期初制定本學期的教研室活動計劃,對活動的內容、形式等做出周密的安排。
3、對每次教研室活動的內容、參加人員都要計入《教研室活動記錄》,以便日后查閱。
二、教研例會的時間和地點
1、教研室例會定期召開,原則上兩周召開一次,時間統一定為雙周的星期四下午第七八節課。若個別教研室主任有課沖突的可申請另一時間段召開,但必須保證兩周一次。除正常例會外,在有特殊需要時可隨時召開教研室會議。全體教師(包括兼職教師)應準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中途不得無故離會。
2、例會地點在各教研室,因活動內容需要也可在其他適合的地點進行。
三、教研例會的形式
教研室例會可采取討論、專題講座等靈活多樣的形式。一般由教研室主任負責主持,也可安排教研室內有關專任教師主講。參會教師應帶上教學相關材料和紙筆,做好筆記。
四、教研例會的內容選擇
1、教研室主任及時準確地向教師傳達上級部門近期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總結匯報近期教學情況,針對具體問題采取相應措施,保證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2、按照學院有關規定,對教學計劃、備課、課堂講授、習題課、輔導答疑、批改作業、考試與考查等主要教學環節進行研究,提出具體要求,并組織實施。
3、同頭課教師集體備課內容:對教學內容的教學進度安排、重難點的把握、教學方法的改革、教案的撰寫安排、課件的制作等進行研討。
4、交流教學督導、院系領導近兩周聽課情況,分享教學督導、聽課領導針對課堂教學提出的意見建議,組織教師研討。
5、對已進行的公開課、觀摩課、示范課等,從教學要求、教學重難點、教學手段、教學過程、教學效果等進行評議。
6、討論教研室教學工作的檢查和總結,討論課程考試、考查準備工作、實施與總結,分析教學質量。
7、研究教育理論、教學改革,組織教學經驗交流,吸取教學研究和改革新成果,并積極推廣運用于教學實踐,夯實教師專業基本功。?
8、為了充分發揮教師的集體作用,每位教師均可在例會期間向教研室提出一些有利于教研室、本部門及學院發展與建設的建議或意見,教研室主任再反映給上級管理部門。
五、獎懲方法
所有教師按時參會,不遲到不早退,每次計1個課時;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個課時;上課或因公事請假,只考勤不計扣;無故缺席會議,每次扣2個課時。
六、每學期的會議記錄、考勤冊存檔備案,作為教職員工先進評選、人員聘用的參考依據。